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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将在境外死亡的华侨遗体运入国内安葬?

zfq2024-04-20 13:55:59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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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关于华侨遗体运回国安葬有关事宜的复函》(民福事字[1998]第9号)的规定,华侨在国外去世后要求将遗体运回国内安葬,应根据其祖籍地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一)在华侨较多的省(区、市)以及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广州等地,有专为华侨遗体或骨灰安葬的华侨公墓。但由于承受能力有限,因而对接收遗体安置的对象有一些限制条件。

(二)如果其祖籍地为火葬区,且没有华侨公墓,则其遗体运回后只能是自行埋葬。这一方面会对当地群众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会对当地殡葬管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如有的群众提出“过去我们同在这里生活,如今他们(华侨)可以在这里土葬,而我们为什么必须实行火葬”,在这种情况下,华侨遗体不宜运回祖籍地安葬。

(三)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供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地方的方式处理骨灰。一些地区根据需要建设安置骨灰用的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设施,海外华侨也可以选择将骨灰运回祖籍地安葬的形式,这既符合现代文明社会对遗体处理的新潮流,也能达到“叶落归根”的愿望。将骨灰运回祖籍地安葬,审批手续亦很简便。

(四)如果华侨祖籍地目前仍属于土葬区,则允许华侨回祖籍地安葬,并依照国际遗体运输的有关规定和当地民政及侨务部门对华侨回国安葬事宜所作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办理。